本报讯 记者周文馨 甘肃省嘉峪关市关城文物管理所5名工作人员贪污窝案近日有了结果。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主犯吕越英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先红有期徒刑13年,判处盛淑萍有期徒刑10年,判处陈华有期徒刑6年,判处赵玲有期徒刑8年。
据调查,2001年4月至2005年10月期间,吕越英利用其担任嘉峪关关城文物管理所会计的职务之便,先后指使售票员先红、赵玲和票管员陈华,采用少填出库单多发门票、事后做假账等手段,截留门票销售款1000多万元。2001年8月至2005年2月期间,吕越英、盛淑萍等人还多次私分单位小金库公款36.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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