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9日)上午,四川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检察院《关于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职务犯罪的情况报告》。部分人大代表在谈到职务犯罪时,认为在查办受贿人时,对行贿人也要相应处理,要同案同办。
代表声音
红包收多少算受贿应设底线
“在红包、礼金的定义上,应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说法。”人大代表郭晓黎说,要减少、杜绝这种现象,检察院就要和纪委密切配合,加大对官员腐败的惩治。同时他表示,请客送礼人之常情,但如果超过一定界限,这礼就变了味,礼尚往来也就变为行贿受贿。“因此,在红包和礼金的定义上,希望能在法律上有个明确的说法,多大的金额算受贿?什么情况下算受贿?要有一个立法,不要给职务犯罪分子可乘之机。”
行贿受贿同案查办
部分人大代表在谈到职务犯罪时,认为在查办受贿人时,对行贿人也要相应处理,要同案同办。“目前的现状就是对受贿人重处,对行贿人轻处或不处,行贿者和受贿者是天然的犯罪共同体,行贿引发受贿,受贿又导致渎职犯罪,构成了一条衍生权力腐败的‘犯罪链’。”代表们认为,在对待行贿人的问题上,也要同案同处。
典型案例
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在报告中提到,去年以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和集中查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行动,共立案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职务犯罪1010件1098人,其中大案672件,县处级以上要案151人,内有厅级干部16人。
滥用司法权 执行局原局长被查办
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罗书平,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王卫平、助理审判员田刚、执行裁判监督庭助理审判员董毅,采取指导异地法院执行、中止执行、接受律师请托在案件执行中给予帮助等手段,为诉讼当事人在申请执行、烂尾楼工程复工和拍卖中谋取利益,分别收受贿赂29万元、161万元、124万元和69万元,均被立案查办。内江市检察院原检察长陈世中,在任达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期间,涉嫌收受达县斌郞乡副乡长刘福斌贿赂51万元,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其成功竞买达县建设煤矿。陈世中已被省检察院立案查办、移送审查起诉。绵阳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原政委张庆辉,在任交警支队支队长期间,利用交警支队在旧机动车过户、年审保险上的职权,以单位名义向旧机动车交易市场、财保绵阳分公司索要“协作费”460余万元,被立案查办、移送审查起诉。
侵害群众利益 4人被判有期徒刑
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杨灿智等4人,越权擅自决定动用住房公积金购买记账式国债,以致其全部被用于非法回购质押融资,直至全部回购质押的记账式国债被冻结和强行平仓售出,造成住房公积金损失2亿余元,杨灿智等4人被检察机关以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查办后,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省医院原副院长孙世明,在药品采购过程中涉嫌收受药品经销商贿赂100余万元,被立案查办、移送审查起诉。凉山州社保局原局长张峰、副局长张开禾,将本应结转州医保中心的大病统筹款,弄虚作假转入三家企业,造成130余万元经济损失,被立案查办。(记者喻奇树实习生曾也芳)(来源:四川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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