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记者 陈红艳 实习生 何薇 通讯员 交通宣)楼巴当做包车客运进行管理,公交站前后30米范围内私家车、出租车不得停靠,万人以上住宅小区需配套建设公交站场……这些都是由广州市交委起草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公共汽车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修改稿)》(以下简称《条例》)中的最新规定。
据介绍,目前市交委等部门正在制订规范楼巴管理的有关办法,预计今年上半年可以出台。交通部门表示,虽然楼巴具备城市公交的一些运行特征,但其服务对象是楼盘业主这一特定群体,采用沿途不设置停靠站点的直达专线模式运行,其性质与沿途设置停靠站点、供公众乘用的城市公交明显不同。本次《条例》修改稿中未涉及楼巴管理具体事宜,但《条例》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楼巴可能会纳入道路客运经营当中的包车客运管理范畴。
此外,新的公交形式快速公交系统BRT试验线将在2007年底开通,因此在此次公布的《条例》修改稿中,明确了“快速公交系统BRT参照本条例实施”。
4月1日—4月30日,该《条例》将向社会各界及市民群众公开征询意见。市民可通过上网(https://www.gzjt.gov.cn)、写信(广州市府前路1号广州市交通委员会政策法规处,邮编510030)、打电话(83125853、83125855)三种方式反映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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