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减收打官司变难变易两说着
新办法为当事人减负 业内人士却担忧 收费降低 会引发新一轮诉讼爆炸
国务院公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施,新办法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6项规定,将为百姓打官司减负。
“办法”作出的六项规定
1.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新标准将财产案件分为10类: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3.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
4.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
5.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6.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新规看点
新办法的实施,大大降低了诉讼费的交纳标准,解决了老百姓反映强烈的“打不起官司”的难题,应该说,最受益的是那些需要通过诉讼解决问题的低收入者。
但是,“门槛”的降低并不代表着打官司从此就变得容易起来。“秋菊打官司”的故事对于30岁左右的人来讲,也许并不陌生,秋菊也曾成为“不蒸馒头争口气”的一个象征。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公布以后,不少业内人士表示担忧,诉讼费的降低也许会引发又一轮的诉讼爆炸。应该说,诉权是公民的一项权利,是应该受到保障的,行使诉权无可非议。但是,在行使诉权的时候,一定不能滥用。
近年来,北京各法院的案件呈上升趋势,2004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72724件,2005年为349553件,2006年为384513件,立案难已经显现出来。
去年年底,有些法院门口甚至出现了倒号的号贩子。一些来晚了的当事人要想不白跑,就得从号贩子手中买号,才能在法院下班前,顺利进入立案大厅。
因此,官司该不该打,该怎么打,当事人应该想清楚。有许多纠纷通过协商、调解是可以解决的,有事上法院去说,既不是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更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途径。
饭店未设安全提示罚款五千元“起步”
《北京市星级饭店安全生产规定》对全市星级饭店的安全生产措施作了详细规定。从4月1日起,北京市星级饭店内未设置逃生疏散指示图或安全须知等安全提示标志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应急广播不能使用中英文两种语言播放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两类重症手术费 纳入北京医保报销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将于4月1日起实行,部分医保危重症患者“看病贵”的难题可能得到解决。
这部试行办法规定,从今年4月起,北京市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医保患者,只要其各项医疗费用符合目前北京市医保的相关规定,将可以报销不超过17万元的医疗费。
参保人员进行造血干细胞移植,应符合白血病、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适应症之一。
但是,器官(组织)源的取材费、运输费、供受双方的配型费,及其他与供体有关的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对于肝移植术后进行抗排异治疗的医保患者来说,其符合相关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最多可以报销2万元。但是,参保人员实施肝移植、肝肾联合移植手术住院当次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万平方米以上商场促销 至少配50名安全员
从今年4月1日起,本市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搞促销活动时,将至少配备50名专职安全工作人员。
《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中明确规定,包括商场、超市等在内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其营业区主要疏散通道宽度不得小于2.4米,辅助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5米;超市应当在收银区设置无购物出口,其宽度不得小于1.5米。
特别是规定了商场、超市在促销活动期间的安全。应当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活动期间必须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应当至少配备50名专职安全工作人员。
交易二手房房款绕过中介奔银行
根据北京市建委颁布的《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暂行规定》,今年4月15日起,北京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通过商业银行,设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划转交易双方的交易资金。
届时,凡是通过中介机构完成二手房买卖的,买卖双方除了签订《买卖合同》外,还要与中介机构签订《北京市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划转协议》,并通过中介机构在商业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划转交易资金,确保交易资金安全。
新规看点
合格中介机构可上网查询
截至2006年底,经市建委批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已达到2675家。在此需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的中介机构都能在商业银行设立“专用账户”。
根据规定,符合设立“专用账户”的“保证机构”与商业银行签订合作协议之日起3天内,持有关材料到中介协会进行信息发布,并在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公布。
也就是说,今后若您要买卖二手房,应该先到北京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或北京市建委的网站上查询一下,看您欲委托的中间机构是否已经在银行设立了“专用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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