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30日电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三十日)提醒市民一项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的规例,由四月一日起分阶段实施。
香港《空气污染管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规例》将禁止生产及输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高于订明限制的产品。
香港环保署发言人指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与大气中臭氧及可吸入悬浮粒子的形成息息相关,两者都是造成珠江三角洲烟雾问题的主要污染物。
发言人称,期望规例可把本地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量减少约八千公吨,并使香港在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管制上晋身国际先进地位。
发言人表示,新规例是迈向达到特区政府与广东省政府双方共识目标的重要一步,双方同意以一九九七年排放量为基准,在二○一○年或之前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量削减百分之五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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