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3月30日讯
今年2月退休的王大妈,每天早晨去农贸市场买早餐时,心里总有个疙瘩,因为盛放热包子的塑料袋总有股刺鼻的塑料味。“不知道这样的塑料袋卫不卫生,吃了后对人体有什么危害?”王大妈说,为了省事,她也是心不甘情不愿的,但又没法子。
“三无”塑料袋当食品袋用
昨天早上,记者在海口海垦天桥一个农贸市场采访时了解到,这里几乎所有水产品销售摊位、散装食品摊位、早餐摊位所提供的食品包装塑料袋,无一例外地均无产品包装认证标志。在一出售塑料袋摊点,记者注意到这里销售的塑料袋五颜六色,用牛皮筋扎成一沓一沓,这些塑料袋外表没有任何商品名称、厂址、联系电话,属“三无”产品。
记者了解到,一般大号的塑料袋2元左右80个、中号的1元70个,而适合早餐摊点装混沌、馒头、包子用的小号塑料袋,5角钱40个。摊主告诉记者说,这个农贸市场所有卖熟食、早点的摊位都会来这要货。
早上8时正是市民购买早点高峰,该农贸市场一卖早点摊位,摊主忙得不亦乐乎,热乎乎的包子一出笼便装在无任何标识的塑料袋中,炸得香脆的油条一出锅,也是照装在塑料袋里。记者发现,很少有市民注意到塑料袋卫不卫生问题,付了钱,拎了东西就走人。
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消费者,有消费者认为,食品包装袋看着干净就应该没有问题,至于包装材料是否会渗出有害物质他们也不清楚。
塑料袋装食品危害大
记者从省质监局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塑料袋一般是由两类塑料薄膜制成的,一类是聚乙烯、聚丙烯和密氨等原料制成,无毒。而另一类使用聚氯乙烯制成,是有毒的。
质监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目前海口市面上出售的塑料袋很多都是使用聚氯乙烯制成。在制作这些塑料袋过程中,生产者加入稳定剂、增塑剂等多种添加剂,这些添加剂中,一些有毒物质具有致畸、致突、致癌作用,当温度较高或存放过久,特别是接触到油脂性食品时,这些有毒有害物质便会分解产生聚合单体,渗透、迁移到食品中,对人体健康危害极大。尤其是那些黑、红、蓝等深色塑料袋,大都是用回收的废旧塑料制品重新加工而成,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按规定是不能装食品的。
执法起来有一定难度
“其实国家早在1990年11月26日便发布实施了《食品用塑料制品及原料卫生管理办法》,按照该办法规定,凡加工塑料食具、容器、食品包装材料,不得使用回收塑料,食品用塑料制品必须在明显处印上‘食品用’字样。”海口相关部门一负责人称。“但是在现实执法中,我们执法起来有一定困难。”
该负责人说,针对食品经营者用劣质塑料袋盛放食品泛滥现象,他们查处过多次,但过后又死灰复燃。该负责人介绍,由于生产塑料袋技术并不复杂,很多塑料袋多是个体或家庭作坊加工制作的,通常是一台简陋的吹塑机,一台漂洗机等设备,便可生产出各种规格、各种颜色的塑料包装袋,且由于价格便宜,市场对劣质塑料袋需求量较大,他们执法起来难度很大。
执法过程中另一难点还在批发销售环节上。由于塑料袋生产作坊往往是自己送货,查处时生产者称他们生产的是垃圾袋,但是,消费者在购买后,很多经营食品的经营者用在了食品包装上。正是由于这些原因,给执法部门的管理带来了难度,使得一些带有安全隐患的塑料袋进入千家万户,给使用者的健康带来危害。
食品包装袋新标准将出台
记者从省质监局获悉,去年年底,国家质检总局宣布从今年8月底开始,将对食品包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制度,即对食品包装产品进行QS市场准入制度。
省质监局食品安全监管处有关负责人介绍,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的市场准入制度,要求食品包装中不得含有某些有毒有害物质、企业生产时不使用回收料及有毒有害原材料等。生产企业能对产品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并规定未经检验合格的食品包装不得出厂,通过市场准入审查的企业可以在产品包装上使用QS标志。而无QS认证标志的包装产品将会被查处。
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今后,消费者在市场上购买一次性塑料餐饮具等食品包装袋时,应选择注明“食品用”及标有QS标识的合格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对有颜色的塑料包装袋,则要坚决抵制用于包装食品。(程娇)(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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