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晚,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出租车司机杜红芹在驾车营运过程中,发现先前下车的乘客将装有12万元的黑色手提袋丢在了车上。在有关部门的帮助下,经过6个小时的联系,终于物归原主。(据3月29日《盐阜大众报》)
诸如此类的好人好事屡见不鲜。
夏慧星车队的服务宗旨,顿时令人醍醐灌顶:出租车司机“拾金”真是“失职”!按照出租车营运服务的要求,出租车司机不但要在下车前提醒乘客带好随身的东西,还应帮乘客开车门、拿行李;乘客离开后,司机要整理乘客坐过的座位。这几个“规范动作”做下来,出租车司机又怎么可能“拾金”?那些“拾金”的出租车司机又何尝不是“失职”?
在我们身边,“大道”与“小义”常常夹杂在一起,容易使人犯丢西瓜拣芝麻式的糊涂,但职责有司者应该有清醒的头脑,将其是非轻重厘清以正视听。就拾金不昧一事而言,出租司机的拾金不昧其实是“小义”,夹在履行职责、恪尽义务的“大道”里,行外之人很难将其辨析清楚然后择从,因此才有了像杜红芹这样的“好人好事”,而且还被同行们争相学效。宁波夏慧星车队公开的服务宗旨,就如同一瓶“澄清剂”,纠正了公众的认识,也让出租车司机的职责得以归位,这对乘客维护自己的权益、对出租车司机开展文明服务都是有益的促进。成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