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法庭开在村委会
本报记者 周崇华
图为三方联动法庭调解现场 周崇华 摄
现在开庭。
“我们的意见是,通过调解,希望两位老人和好,好好过日子。毕竟都是六十多岁的老人了。”
3月28日上午10时许,由宁夏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西湖法庭、丰登镇司法所和西新村调委会组成的“三方联动”法庭,在丰登镇西新村村委会开庭,审理村民罗桂花、马忠义离婚案,法官开场就做起了调解。
作为原告的罗桂花老人,哭诉着老汉的一桩桩不是,坐在后面的子女垂头哭泣。
马老汉说:“我和法官的想法一样,老都老了,还离什么婚呢?”
“不行,这婚必须得离,我实在和这老头子过不下去了。”罗桂花老太太坚持说。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法官遗憾地宣布,调解不成,法庭同意你们协议离婚。
村委会院子里,西湖法庭庭长徐荣光正在和镇政法委书记、司法所长、几个村调委会主任商量着如何“三方联动”,调解好近期因市政工程建设引发的征地纠纷。
徐荣光对记者说,我们和司法所、调委会之所以反复在庭前调解这起离婚案,就是想在形成诉讼之前解决纠纷,最大限度的减少诉讼案件,降低家庭和睦的成本。
按照这个思路,西湖法庭和辖区两个司法所、14个调委会和176名调解员建立了“三方联动”减诉解纷网络,定期对各调委会的民间纠纷形成诉讼案件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引导调委会有针对性地开展纠纷调解。对没有经过调委会调解过的诉讼,法庭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委托司法所、调委会按照法庭指定的时间先行调解,或邀请司法助理员、调解员到法庭协助调解。
徐荣光给记者亮出这样一个数字,证明“三方联动”机制的效果:以往法庭逐年成倍上升的受理案件数现在下降17%,案件调解率保持在75%以上,调解结案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100%,民调组织调解纠纷则上升了28%。
接过徐荣光的话,每年调解几十起纠纷的西湖村调委会主任罗银对记者说,老百姓都愿意在发生纠纷时先行调解。这是因为在农村,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一旦对簿公堂,“一场官司三代仇”,赢了官司未必高兴,输的怨气冲天,申诉不止,矛盾纠纷依旧处于没解决的状态,甚至进一步激化。
本报银川3月3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