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3月31日电(记者吕晓宇)3月以来,山西发生两起特大煤矿安全事故,造成数十人遇难。惨痛的事故说明,尽管实施了以煤炭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为主的煤炭产业政策改革,但“病去如抽丝”,煤炭业存在的“痼疾”不可能短时间内治愈,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切不可麻痹大意。
3月28日,山西省临汾市余家岭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26人遇难。发生事故的临汾市是山西省最早实施资源整合和有偿使用的“试验田”,也就是说,临汾市是全国最早实施煤炭新政策的煤炭产区,惨剧发生,尤其令人痛定思痛。
目前,煤炭安全生产仍然存在三个“麻痹点”。
一是尽管实施了疾风暴雨式的措施,但有“漏网之鱼”。从2004年开始,我国最大的煤炭产地山西省就开始了战役式的打击非法违法煤矿行动,但发生两起事故的煤矿都属非法违法煤矿;还有一些私挖滥采的窝点,会以更加隐蔽的方式偷偷生产;还有一些煤矿虽然经过了资源整合保留了下来,但由于把关不严仍留有隐患,却披上了“合法”的外衣,这些煤矿就像是“定时炸弹”,随时都有可能“引爆”。
二是尽管在全国范围内发动了打击“官煤勾结”的行动,一些入股煤矿的官员和公务员在政府强大震慑下退出了股份,取得了成效,但老百姓说“吓退了小鱼、留下了大鱼”,很有可能部分隐藏更深的“官煤勾结”矿保留了下来,这些矿仗着“树大根深”,更加有恃无恐,越发成为安全事故的隐患。
三是尽管实施了煤炭资源有偿使用政策,加大了煤矿经营者的成本,但煤矿经营者会利用机会急于收回成本,一些煤矿经营者更是吸收了社会上的“高利贷”资金投入煤矿经营,在这种情况下,煤矿超能力生产、超层越界生产也成为事故的重大隐患。
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一定要认清“麻痹点”,切不可再以鲜血换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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