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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自建DJ专辑
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屈景明认为,按著作权法相关规定,只有将音乐产品用于商业行为才应该支付版权费。而消费者是通过付费在KTV唱歌,而且也未用作商业用途,因此卡拉OK版权费不应该转嫁给消费者。而是由获得商业利益的商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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