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日上午举行的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分组审议会上,《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节能工作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得到了多数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支持,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纷纷表示,支持以后将能耗指标作为考核企业业绩的重要指标之一。
“要节能降耗,首先就要明确责任制。”《报告》指出,从今年开始,市政府将对区县政府完成节能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初步建立起节能目标考核制度。只要超限额,耗能企业就要上黑名单,市经委也将建立GDP能耗指标公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各区县和工业用能大户的能耗指标,通过社会舆论监督各级政府的节能工作。另外,对能源使用单位实行能源消耗限额管理,超过规定限额使用能源的,要实行阶梯价格,加价幅度为计费价格的1到5倍。重青报记者陈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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