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4月1日起,浙江各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处方、检验报告等用字必须使用规范汉字,如果再像以前那样“龙飞凤舞”,潦草到让人无法辨认的地步,就属于违法。浙江省第一部关于语言文字的政府规章——《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4月1日起开始施行。
其实,关于处方书写规范的问题,3月12日,卫生部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已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卫生部专门出台《处方管理办法》也好,浙江省制定实施办法也好,明确规定医生如何书写处方,其初衷无疑是好的。但笔者对其效果表示谨慎乐观。处方书写字迹端正、清楚,这本是医生的分内职责,也是对患者诊疗知情权的尊重。医生起码的医德问题还要卫生部与地方政府出台规定加以强调,不能不说是一大悲哀。
说老实话,现在“天书处方”并不少见。“天书处方”、“密码处方”令患者叫苦不迭,为公众舆论所诟病。患者根本不知道自己患了什么病,也不知道医生的治疗方案与用药情况,给患者带来极大不便。当然“天书处方”除了有医生写字潦草、字迹不端正的因素外,更多的还是医院与医生的创收思维作祟。不少医院与医生担心处方书写清楚了患者会持处方外出买药,导致处方流失,医生收入减少。这实际上还涉及到医院以药养医,医生拿提成、收回扣、药价虚高等问题。
靠“天书处方”、“密码处方”套牢”患者,最大限度攫取利润,医生自然笑逐颜开,但是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造成信息不对称,让患者心里犯嘀咕。医生的职责是救死扶伤,医院要真正留住患者,就应该在加强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降低药价等方面下功夫,赢得患者的信任与口碑,而不能寄希望于“天书处方”。
如何遏制“天书处方”、“大处方”呢?笔者看来,最根本的问题是如何遏制医生的逐利冲动。这一方面需要新医改政策加大对医院的投入,改革“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另一方面需要医院和医生树立诚信理念,加强医德自律。但我们更期待,卫生监管部门硬起来,对违规处方严格问责,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医生开“天书处方”的侥幸心理,借法律留住处方里的医德。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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