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2日讯
从4月1日开始,我省的交通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拖曳作业收费执行新标准,跟原来相比,新的收费标准有所提高。如在高速公路上,2吨以下(含2吨)货车、20座以下客车需要拖曳的话,过去只要260元,现在的费用是280元,上涨了20元。
据了解,此次省发改厅制定了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和城市道路车辆拖曳两种收费标准,实行分段收费。而以前只有高速公路车辆拖曳才实行分段收费。
拖曳车辆应要求到达拖曳现场后,事故、故障和违章车辆因其他原因不需要拖曳服务的,可按相应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空驶费。拖曳和起吊超载车辆,除按车型分类标准收取费用外,超载部分的收费由车主与拖曳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在交通事故中,路面散落物、残留物需要清理的,车主应向清理单位缴纳路面清理费,一般事故80元,重大事故170元,特大事故260元,现场路面不需要清理的,则不缴路面清理费。(来源:海口晚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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