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消息经北京市政府批准,自4月1日起,北京市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除使用压缩天然气的管道用户外)每立方米上调0.15元,由1.90元/立方米调整为2.05元/立方米。同时建立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
此次价格调整后,按照北京市户均用气量18立方米/月计算,每户每月用气支出将增加2.7元。今后,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实行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当上游天然气价格上调或下调时,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照联动公式测算调价水平,报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未经政府批准,各燃气企业不得擅自进行价格调整。
对于居民天然气分户采暖用户,北京市政府已决定给予适当补贴。目前,北京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补贴政策,预计具体补贴方案将在下一个采暖季之前公布实施。
2005年8月,陕京管道输气系统供北京天然气价格上调0.15元/立方米;2006年9月,北京市非民用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15元;2006年12月22日,北京市发改委就民用天然气价格上调方案召开听证会。Y 据新华社、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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