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销售
经查,“梅佳乐”牌泡椒凤爪等4种食品质量不合格(不合格食品名单见附表),现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决定对该4种食品停止销售。市食品安全办提醒消费者:凡已购买下列不合格食品的消费者,可凭购物小票和食品外包装向销售单位要求退货。
序号
样品名称
商标
样品规格
样品生产日期
标注生产单位名称
不合格项目
1 泡椒凤爪 梅佳乐 130g/袋 2006.11.20 任县梅佳乐食品厂 山梨酸2 酸辣黄瓜 百益斋180g/袋2006.06.15 临沂大宋食品有限公司 苯甲酸3 滑子菇 / 桶装 2006.11.28 绿林绿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二氧化硫4小白菇 / 4000g/桶 2006.07.23 云南省大理市示礼食品加工厂 二氧化硫
来源:北京市食品安全监督协调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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