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4月2日讯
国家和海口市有关规定,烟草销售商不得向青少年出售香烟,距离学校百米内不得设卷烟零售点。昨日,记者调查的结果却恰恰相反,距离各中学百米内的一些零售店私自卖香烟,有的竟肆无忌惮地向中学生销售香烟。
暗访一:零售商向中学生兜售散装香烟
昨日中午11点30分,记者来到位于海口市海秀路某中学对面的一家报刊亭。放学后,许多学生涌向报刊亭,有几名学生在买饮料,有的在打电话。其中一名瘦瘦的男生从兜里掏出1元钱,让老板娘给他一支烟。老板接过钱后,很快从“芙蓉”盒子里拿出一支香烟递给男生。拿到香烟后,该男生立即从口袋里拿出火机把烟点燃送入口中。根据记者统计,10分钟内,先后有5名身着校服的学生在这家报刊亭买烟。
不仅如此,有的商店为了便于学生购买,还故意把成盒的烟拆开,按支出售。随后,记者又来到离该校50米左右的一家烟酒零售店。在该店内,记者发现几十种香烟就摆在这家商店里的柜台内,每一种都有明码标价。当记者询问香烟是否可以零买时,店主看了记者一眼问:“想要哪种?”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秀英小街某中学左侧的一家小店,记者走进小店,看到小店的墙上挂着《烟草专卖许可证》,但是并没有看到柜台上摆着香烟。当记者问有没有香烟卖时,店主从一大堆杂物中拿出一个“万宝路”的盒子,并问记者要哪种烟。当记者说要两支“黄梅”时,店主从盒子里拿出两支递给记者。“这不是‘万宝路’吗?我要的不是这种。”记者问。店主立即解释说因为学生都买散烟,才会放在这里的。据店主介绍,在这个小盒子里就装有5种烟。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海口市几所中学附近的10多家商店,均发现有香烟出售。
暗访二:销售香烟全无警示牌
根据《海口市烟草专卖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必须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和“禁止中小学生吸烟、不向未成年人售烟”的警示牌摆放于经营场所内的显著位置。记者采访发现,在学校无论是否持有《烟草专卖许可证》,零售店内均无警示牌。甚至还有店主将禁售牌藏在柜台的背面。
对于零售商的态度,一些中学老师表示,学校周边商店“想方设法”把香烟卖给学生,对学生的身心成长极为不利,这种情况他们也有所耳闻,但由于没有执法权,他们也无可奈何。他们能做的就是联合家长一起对学生劝说教育,同时他们也希望零售商们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相关部门:一但发现必将取缔
据了解,自2004年起,海口市烟草专卖局在核发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时,对学校门口的商店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对于中小学校门口的商店,一律不予办理许可证。对于仍在学校门口100米范围内出售烟草制品的商贩,有关部门必将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取缔。如果是有证经营的,将没收其烟草专卖许可证。如果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经营烟草,将由烟草管理部门和工商部门联合进行查处。
为了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海口市烟草专卖局专门设立了举报电话:66706683,以方便市民随时投诉。(林宇费伦清)(来源:海南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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