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28日西藏自治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
免去:
泽仁桑珠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任命:
江嘎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多吉仁青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杨秀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白学军为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桑嘎卓玛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免去:
赤列晋美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群培扎西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批准:
李建明辞去察雅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泽曲辞去八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贡嘎辞去边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朱会生辞去丁青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嘎玉辞去班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多昂辞去申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任命:
魏文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嘎玉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巴桑卓嘎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多昂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那曲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孙宇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日喀则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马国营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林芝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批准任命:
扎西顿珠为班戈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西藏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