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凌晨时分,一个男子抢劫炒货店时,还顺便抢劫了很多零食和饮料,然后将店面烧毁,大火将紧靠在一旁的书报亭也烧了个精光。昨天,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和放火罪将沈扶全批准逮捕。
2006年12月25日,经营炒货生意的郝先生来到梅陇西路580号发现,自家的炒货店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片废墟,而店内本还有他留下的4000余元现金。
而此时在一旁的书报亭老板也痛心疾首,不仅店内书、报、杂志等已烧成灰烬,连空调、冰柜、大橱等也全部烧毁。两位老板立刻报警,这才得知嫌犯已被警方抓获。
原来,这天凌晨4:17,119接报,两辆消防车驶向着火现场,将大火扑灭。一个小时后,负责这一地区的环卫工人李阿姨发现她负责的流动厕所虚掩着门。当她拉开门,吓了一跳:里面坐着一个人正在吃花生、喝饮料。此人看到有人,突然窜出,向东逃去。
在李阿姨的大声呼喊下,三名执勤的辅警队员迅速冲了上去,在其身上查获了一元钱的硬币612枚及其他面值的现金共计达4327.1元,原来他就是炒货店的纵火犯。
该青年交代,他叫沈扶全,来自云南罗平县。去年12月7日,沈扶全坐火车从老家来沪玩,结果花完身上全部现金,到12月24日凌晨4时许,他对梅陇西路炒货店进行了盗窃,出逃时,又用现场的打火机点燃炒货店。作者:记者程怡 通讯员陆勤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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