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傍晚,省城张先生拨打热线称,自己在合肥长江中路一家浴室洗澡,洗好澡后发现放在衣柜内的手机不见了,找到老板时,对方称他们没有责任。
张先生说,昨日傍晚他在洗澡时将手机放在衣柜内,并将衣柜锁好后离开。
张先生说,自己手机不见了,老板以一张警示牌就可以推卸责任,自己无法理解,难道浴室就真没有责任吗?
昨日傍晚,记者咨询律师了解到,浴室或者其他经营性场所,张贴这类警示标志只是对消费者起到提醒作用,但作为经营性场所,还要尽到看管责任,否则顾客财物出现损失,经营者依然要承担相应责任。
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也表示,消费者要提高消费安全意识、防范意识,在经营场所消费时,贵重物品最好寄存。作为经营者,要尽量保证场所内安全,如果遇到失窃现象要及时报案。
(洪敏 张伟)
来源:
江淮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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