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十一五”期间住房保障目标,不断扩大住房保障的受益面,提高服务保障水平,自2007年4月1日起,持《特困救助卡》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将进入“双困”家庭租房补贴保障范围,同时租房补贴标准和享受租房补贴家庭最低月补贴额将上调20%,扩大了保障范围,加大了保障力度。
自2006年1月1日《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007年2月底,全市经审核符合“双困”家庭租房补贴条件的有2006户,有1657户家庭通过领取租房补贴,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发放租房补贴483.48万元,户均月补贴额341元。“双困”家庭租房补贴政策出台后,我们就开始对处于“低保”线以上的生活特困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进行研究,并出台政策扩大保障范围。2006年5月,我市已将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了租房补贴范围,约有200户劳模家庭受益,社会反响良好。
这次将持《特困救济卡》、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的家庭纳入“双困”家庭租房补贴保障范围,将有2000余户特困家庭受益。
(记者 哈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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