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商报报道 商报记者 韶静报道
本月起,南京居民生活用水到户价格将由2.30元/立方米调整为2.50元/立方米。据悉,此次自来水价格调整是按照一次听证、分布调整到位的原则,根据“十一五”城市水价改革方案,分布实施中的一步。
相关负责人称,调价前,南京市自来水价格在省内处于较低水平。此次自来水价格调整后,以生活用水到户价格为例,南京市水价在全省13三个省辖市中排第九位,仍处于中下水平。去年全市每月户均用水为8.9立方米,因此此次价格调整对大多数家庭来说,每月会增加2元左右的水费支出。
为减轻民政低保对象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负担,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自来水总公司和各自备水厂负责对各自的供水对象中的民政低保对象和特困企业特困职工,采取先收后补的办法,年内每户一次性补贴30元。凡是在2007年4月1日~12月10日期间被民政局确定的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自来水用户和被市总工会认定的特困企业特困职工的自来水用户,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市级特困职工证明或低保金领取证、缴纳水费发票,从2007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前,到所属供水单位领取补贴。
(编辑 若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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