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
由于国家的医疗保障制度历经多次变迁,因此这里有必要交待一下我省把少年儿童纳入“居民医保”的背景。
省医保研究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我省城镇职工普遍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但并未对原有职工子女和家属的“半劳保”人员的医疗待遇进行同步改革,虽然政策规定上看,“半劳保”人员的医保仍由企业来承担,但不少企业因经济效益不好,已降低了“半劳保”人员的医保待遇,一些破产关闭企业“半劳保”政策已不再执行,到如今,原来能跟着在父母的企业报销医药费的少年儿童实际上已经没有医保的庇护了。
这是现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过程中的一个缺陷。
同时,省妇联曾对全省的少年儿童的医保情况做过调查,结果发现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城镇18岁以下少年儿童中患白血病、肾功能衰竭、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的发病率不断上升。来自南京市儿童医院的有关资料也表明,该院的肾功能衰竭、先天性心脏病等疾病的收治率始终居高不下。这些疾病不仅来势凶险,而且医疗费用高,比如白血病治疗,一般用药物治疗需要20~40万元,骨髓和造血干细胞移植的费用,则在40~80万元左右。此次“居民医保”把少年儿童纳入其中,无疑是一大福音。
[政策]
经过测算,城镇符合“居民医保”条件的18岁以下少年儿童约占应参保总数的1/3,全省约有400万人。省劳动保障厅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少年儿童的缴费标准跟成年人一样,人均每年也不低于150元。在医保制度启动初期,各地可以采取在学校集中参保的方式。记者注意到,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昨天出现在会议的前台上。对于不在校的少年儿童,可由父母帮助以个人名义单独参保;如果是独生子女,父母所在的用人单位应该给予补助。比如苏州就规定市财政按参保少儿每人每年30元补贴,今后年度逐步增加,家庭每人每年缴纳60元,由父母单位各报销30元,市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子女和父母没有工作单位的残疾儿童免缴费用,其免缴的费用由市级财政承担。
[关注]
值得注意的是,现在仍有一部分少年儿童,跟着家长报销医药费。有关专家解释说,这部分家长基本是在省级机关和南京市级机关,以及省和南京市相关事业单位的公务员、职工,他们还享受公费医疗或单位报销的准公费医疗,全省有5万余人左右(其它12个市的公务员包括市长、书记都已经参加了机关事业单位的医疗保险)。“居民医保”实施后,这部分少年儿童怎么办?
谈到这个问题,昨天在现场的部分公务员,以及其他一些事业单位职工的心态有些复杂。有人表示,“居民医保”的保障水平显然要低于他们的公费医疗,对孩子是否参加“居民医保”并不热情,所以非常希望保留孩子原来的医疗待遇。不过昨天与会的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一般说来,一个参保人员是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医疗保障制度的,而且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推进,公费医疗最终会取消的。这部分孩子属于“职工医保”范围之外的居民,按规定原则上也应该参加“居民医保”,父母所在单位可以报销孩子们参保的费用。于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