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浩)浙江省内法院一审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从两日前开始调整,而媒体也对调整内容做了不同程度的解读。尽管如此,仍有不少市民向本报热线求助,迫切想对此次调整作更详细的了解。在此,我们根据受到普遍关注的几个焦点问题,针对萧山、余杭、临安等区县(市)的读者,以案例形式作一些说明。
11类“民生官司”去哪儿打
调整:离婚、继承、物业、人身损害赔偿、交通事故、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土地征用、土地承包、环境污染、医疗赔偿,这11类“民生案件”,只要原、被告是同一辖区的,无论标的大小都到基层法院起诉。
案例:在临安的一对夫妻要离婚,分割财产时发生分歧。如果有争议的财产达到200万。要在以前,标的超过200万,就要前往市中级人民法院打离婚官司,而现在,只要在临安当地法院进行诉讼,就不用往返于临安、杭州之间了。
同理,上述11类民事案件,都可在当地基层法院起诉。
500万以下的官司本地打
调整:标的额50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基层法院可直接受理。这一调整对企业或个人来说方便不少,因为随着经济发展,各地案件标的额大的民事案件日趋增多。调整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可大大降低,基层法院的工作职能也能充分发挥,使矛盾纠纷及时化解。
案例:萧山有家纺织企业,因为合同纠纷,与当地另一家面料企业翻了脸,算算赔偿金有300多万。这样的案子该向哪一级的法院起诉?以往,标的额200万元以下的案子由萧山区法院受理,但超过200万元就要到市中级法院起诉。4月1日后,基层法院的一审受案标的额提高到了500万元。也就是说,500万以下的民事案件,向当地基层法院起诉,超过500万则由市中院受理。
“民告官”可申请异地审理
调整:凡是案件当事人涉及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其他因素,不利于在本地解决的,或者有重大影响的民事案件,“民告官”当事人可向法院提出申请,下级人民法院也可以依法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上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属实,依法指定其他人民法院管辖,或者提级审理。
案例:前提,这是个民事案件。余杭一百姓,自家用地与当地政府某机关发生纠纷,未能协商解决,上诉到当地法院。如果当事人觉得“民告官”存在地方保护的可能,就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到建德当地法院进行异地审理;也可以由余杭当地法院报请杭州市中院指定管辖,经市中院审查核实,就可以指定建德或其他地方法院审理,或者提级由市中院直接审理。
这项级别管辖的调整,加大了指定管辖和提级审理的力度,可以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对审判工作的干扰,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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