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江苏
丁国锋
2007年3月9日上午,当江苏省如皋市公安局局长杜松华跨步走上了法院行政审判法庭的被告席的那一刻起,7名不服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案的原告心中的怨气顿时消减了一大半。
在旁听席上坐着的原告张桂银的兄弟张柱圆,见到局长亲自出庭应诉,心情也同样激动得难以平静。事后,张柱圆表示:“公安局的一把手能与我们坐在一样高的板凳上,就是对我们的尊重,官司是赢是输已经不重要了。”
法院经过审理后当庭作出了维持行政处罚的决定,7名原告的情绪却十分稳定。
而庭审间杜松华局长对案件办理中的情况一一说明,对法律适用的条款逐一解答,还表示了欢迎群众对公安执法工作进行监督的态度,却在7名原告和旁听的老百姓脑海里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不仅表示出了对法律的尊重,也拉近了干部与老百姓的距离。
曾几何时,行政诉讼案件“告官不见官”、“出庭不出声”,被不服法院判决的老百姓指责为“官官相护”、“暗箱操作”,极大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和威望。
2004年7月,南通市海安县县长章树山为一起建设用地行政许可案件出庭当被告,与老百姓平等地对簿公堂,原告张宝华庭上脱口而出“真的没想到”而“一石激起千层浪”,启发了对领导直面行政案件出庭应诉的思考。
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在南通也经历了一个转变观念和探讨尝试的过程。“首先,领导面临的第一个考验就是,不理解法律规定讲外行话就要出洋相”,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斌说:“行政首长要出庭应诉,给执法者违法的行为还带来了空前的压力,提高干部的法律素养就显得十分急迫,这一举措同时也带动了广大干部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和法治政府的建设。”
据了解,为了转变“首长不出庭”的观念,海安县县长章树山此后三年共有3次出庭,带动了该县15个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共86位负责人出庭应诉。
“首长出庭应诉虽然只是一小步,却给老百姓看到了我们依法办事、接受监督的决心,标志着权力阳光运行的一大步。”陈斌说。
2005年6月,在南通市海安、如东、通州等县市试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基础上,南通市以市政府办公室的名义下发了通知,在江苏省较早地推行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2005年以来,南通市有320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启东法院去年9月共开庭审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1件,涉诉行政机关都派负责人参加了庭审,出庭应诉率达100%,改变了“民告官不见官”的现象。
据介绍,为了更好地完善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南通市政法委协调市法院、政府法制办等部门专门出台了相关配套措施,就行政诉讼报备、开庭月报制、案件旁听制以及首长出庭月报制进行了严格的规定,并作为对干部考核和机关评议的硬指标。南通市下辖的通州市,还以政府文件的形式明确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具体要求,规定:行政机关法定代表人对每年的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以及重大、群体性和涉及行政赔偿的案件应当出庭应诉,对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由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法制办指令出庭。
南通市依法治市工作处杨兴标处长说:“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实行近三年来,通过对干部的法律素质培训和各项措施的完善,县长、局长们观念得到彻底改变,原来是怕输了官司丢了面子,现在把出庭应诉变成了展示权力阳光运行的平台和法制教育的大课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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