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记者侯林利)《成都市特殊优惠医疗服务补贴办法》今(3)日起施行,对在成都市6家惠民医院住院的农民工和城镇低保人员进行补贴和提供医疗救助。
这六家惠民医院是:成都市第五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六人民医院(含市第七人民医院)、成都市第十人民医院、成都铁路分局医院、金牛区人民医院、武侯区人民医院。
补贴一:最高每年补贴3万
对已参加综合保险农民工,全额支付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住院医疗费报销规定的起付标准金额;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重大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未参加综合社会保险的农民工,需全额支付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住院医疗费报销规定的起付标准金额,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补贴金额不超过1万元。重大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补贴二:低保人员免6种费对所有六城区范围内的持有低保证的病人均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普通门诊诊查费、门诊肌肉注射费、院内会诊费、急诊诊查费五个诊疗项目的费用;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者免收住院诊查费。
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低保病人,包括住院护理费、床位费、抢救费、清创缝合和换药费、注射费、常规检查费、手术费、放射费等都将收费减免30%(不含血费、医用材料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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