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徐少林 杨诚刚 记者 王健)启动于3月16日的全市“双拆”工作,截至本月1日,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52.71万平方米,完成今年预定拆违任务的26.35%,“首拆”任务全面完成。这是记者昨天从市“双拆”指挥部办公室获得的最新消息。
据悉,今年我市共计划拆除违法建筑200万平方米、拆迁危破房屋20万平方米。根据市政府下发的《2007年南京市拆除违法建筑实施方案》,各区应尽早确定和拆除“首批违法建筑”。
“从各区最新统计报表上我们发现,各区‘首拆’任务已全面完成。”市“双拆”指挥部办公室综合协调组负责人司徒幸福告诉记者,为保证全市“双拆”工作每一个数据的真实可靠,指挥部专门成立了“双拆”工作量审核验收督查小组。小组由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市建委、财政局、市容局、房产局等部门派员组成,并邀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市政协办公厅派员参加。
据了解,该小组的工作职能是,依据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中严明纪律加强责任追究的若干意见》,督查“双拆”工作进度和各项保障政策落实情况,督查党员领导干部在“双拆”工作中履行职责情况;负责督查“双拆”工作量和完成质量,核实“双拆”数据,监督工作经费使用情况,并对“双拆”工作绩效进行综合考评。
“我们这样做的目的,还在于要把‘双拆’工作做成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环境工程、和谐工程和廉洁工程!”市“双拆”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市市容局局长张东毛说。
据介绍,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双拆”工作的任务更重,主城区要拆除的违建,多属于生存型和生活型,而拆后景观复建的要求也更高。市“双拆”办将进一步创新思路,研究政策,讲究方法,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据悉,从本月开始,各区“双拆”工作部门,将根据前期调查结果,分期分批,向已经核实的违建户送达《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如在5—7日内未予拆除,再向违建户下达《强行拆除违法建筑决定书》,在强行拆除前,由指挥部提前3—5日发布强拆通告。其中,对需要帮扶救助的拆违对象,将严格按政策妥善安置,并适时组织实施拆后复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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