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双城市一农业中心主任刘某利用职务便利,故意将加油站的实际债务总额38.1万元虚构成42.6万元,虚构债务值4.5万,侵吞4.5万国有资产。3月末,双城市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今年初,根据群众举报,双城市检察院对该市单城镇农业中心主任刘某涉嫌贪污一案立案侦查。
时任该镇农业中心主任的刘某在得知这一情况后,在实施镇政府交给其统计原农机服务站职工工资、养老保险金和外欠个人债务三项债务总额明细的任务过程中,利用身为镇政府农业中心主任、主管原农机服务站财务账目的职务便利,为了使自己获得加油站产权,侵吞差额资金,故意将加油站的实际债务总额38.1万元虚构成42.6万元,虚构债务值达4.5万元上报到镇政府,导致该镇因债务总额超过评估价,而一致通过了由刘某代偿42.6万元债务总额,将农机加油站产权变更给刘某的产权交易合同,使刘某控制了该加油站的所有权,达到了侵吞4.5万元国有资产的非法目的。
3月末,双城市法院以刘某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侵吞国有资产的行为构成贪污罪为由,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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