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 法院遭遇“诉讼潮”
昨天是《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的首个工作日。因该《办法》规定的诉讼费交纳标准较之以前大幅下降,不少当事人等到昨天才提起诉讼。为此,我市各家法院遭遇“诉讼潮”。
据悉,白下区法院昨收案110件,平日仅30余件;玄武区法院收案56件,是平日的两倍多;六合区法院收案34件,而去年同期为23件;江宁区法院收案更是超过120件……
但各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用,则有大幅下降。如玄武区法院所收的56件案件,涉案标的达700多万元,诉讼费仅有1.5万元;白下区法院收取的诉讼费也较平日下降2/3。
诉讼费降幅如此之大,让不少当事人感到意外。
昨天上午,我市某金融单位因一起借款纠纷案,申请对被告的500万财产进行诉讼保全。
记者得知,依据此前标准,对保全金额达500万的,仅申请费就要交2.552万元;还要预交包括鉴定费、公告费等其他诉讼费2.75万元(多退少补)。两者共计5.3万余元。
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实施后,诉讼保全费最多不得超过5000元,且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因此,这家金融单位只需交纳5000元申请费即可。
照此计算,该单位少交了4.8万余元。
此外,市中级法院立案庭一法官还给记者算了笔账,如申请保全3000万元金额财产的,以前各类申请费达30.3万余元,现在也只要交5000元。
而此前颇受关注的劳动争议案诉讼费问题,也有意外之喜。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收费最低的是劳动争议案件,每件只收费10元。如此低廉的诉讼费用,可让劳动者不再为打不起官司烦恼。但让当事人没想到的是,他们竟能得到“免费待遇”。
昨天上午9点半,市民陈先生来到白下区法院立案大厅。他因与单位产生劳动纠纷,准备与之对簿公堂。就在他依照新规定交纳10元钱时,被告知暂时不用交。原来,省高级法院对我省的劳动争议案诉讼费还有具体规定,即“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起诉或上诉,一律实行免交案件受理费,待案件审结后,一并结算。”
对诉讼费用的降低,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军深有感触。他说,自己曾代理过一件10万元的民间借贷官司,如放在新规实施后,可帮原告节省1210元诉讼费用。他表示,减免诉讼费用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是一惠民之举,将有效解决“打官司难”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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