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兰州市民向记者反映:兰州市七里河城管执法局管理兰工坪的第五中队,在收受无证小摊贩定期上交的“管理费”后,竟为这些违法的占道经营者撑起“保护伞”。为此,记者深入兰工坪进行调查采访。
交罚款就可摆摊
“啊哟,我们是政府部门、执法机构,怎么会那么没有信誉呢?”直到亲耳听到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中队的刘队长说出这样的话,实地调查了一整天的记者才敢相信,执法人员确实在收取了商贩的钱款后,默认了商贩的占道经营行为……
在小北街市场,原本不小的市场口被销售水果、糕点、饮料等商品的小摊贩密密地堵住,仅留下了一条3米见宽的狭窄通道。
“那些摆摊人都有城管收钱后开的票据。”市场管理人员告诉记者。记者在小摊贩的手里找到了一张票据。那是一张编号为5765835的“甘肃省罚款定额收据”,开具日期为3月20日。据持有这张票据的商贩李严(化名)讲,他们每个月都要向城管部门缴纳50元的罚款,“不然,城管不让往街面上摆”。
“每个月都有任务”
3月22日下午,记者以占道小贩身份与该中队进行接触。“每个月交100元就能摆了。”刘文军中队长回答。“交了钱,你们就不查了吗?”记者继续问道。“我们是执法机构,怎么会没有信誉呢?具体的事情,你和谢副队长联系吧……”刘队长挂断了电话。
记者联系到七里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五中队副队长谢安利。他告诉记者:“交了钱,兰工坪那一划子(区域)你随便摆。”
3月27日下午,记者在小西湖附近的一家牛羊肉铺子里交钱后拿到了两张面值各50元,写着“因×××违反摆摊设点管理法规的规定罚款”的单据。“这钱你们收去自己花吧?”记者说。“要上交局里的,每个月都有任务的。”谢副队长说。
禁止以罚代管
在缴纳“罚款”后,记者得到了在兰工坪北街市场口占道摆摊的“特权”。
从3月27日下午到29日的两天半内,记者把销售小商品的摊点摆到兰工坪小北街市场口临街的道牙外,紧紧堵住市场进出口。
29日下午,谢安利副中队长带两名工作人员来小北街市场口检查。记者说:“队长看票吗?”“都是熟人,不用看了,下个月记得交费就行。”谢副队长说完,开始检查给其他摊贩开具的收费票据。
不久,记者身边的一个酿皮摊和市场口东侧的第二家水果摊贩,在谢副中队长的督促下离开摆摊地点。而其他的7家商贩则继续占道经营。酿皮摊摊主小马告诉记者,他没有交罚款,“我一般是摆摆就走,也没怎么遇上执法人员,所以就没交罚款。”
转了一圈,谢副中队长带领城管队员准备离开,记者上前询问能不能少交点费用,谢副队长说道:“你的事,刘队长也知道啊,他让你们交100元的。如果他不知道就有商量,以后再说吧。”说完便离开。
随后,记者针对经济考核指标以罚代管的问题向兰州市城管执法局进行咨询。据该局副局长李永忠介绍,兰州市城管执法局自成立以来,就没有向各区的执法局下达过任何的经济考核指标。兰州市执法局严格禁止各级城管执法机构以罚代管。(据《西部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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