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厚的维权签名册,承载着村民的忧虑与梦想 |
如今,菜农最担心的是突然动工会给他们带来巨大损失 |
3月21日,一封举报信送到本报,同时附上的还有52页、千余村民的签名。举报信举报的,是大岭山镇政府。反映的主要问题是:1、当地政府在征地过程中,存在“
少批多征”现象,多征382亩土地;2、征地过程中,群众不知情,征地款到账后才得知土地已被征收;3、村民要求召开村民大会。
随后三天,记者进行了深入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少批多征”现象。
违规多征地三百多亩
3月27日上午,记者来到大岭山镇金桔村采访。在村民代表叶亮晃和部分村民的引领下,记者来到了一处叫“浪尾埔”的地方。放眼望去,地里是绿油油的蔬菜,田间地头活跃着菜农忙碌的身影。
站在一条已干涸的水泥沟渠边,叶亮晃告诉记者,水渠两边的田地,左边的都是金桔村,右边是矮岭?村的。镇政府与金桔村委签订的《统筹征地拆迁包干协议书》显示,该村被征的土地有677亩土地。签协议时间为2003年7月30日。
按照大岭山镇政府与金桔村委于去年6月12日签订的《征地补充协议书》显示,征地主要用于房地产等商业项目用地;政府于去年6月20日前,把有关青苗补偿款项付清村委,村委也要在这个日期前将款项全部发放给村民。
据金桔村委叶书记称,677亩的征地涉及456户村民,目前仍有50多户未领补偿款。“大部分村民都是同意的,只是个别人不支持”。
然而,记者在走访过程中,不仅没领青苗补偿款的村民反对叶书记的说法,即使领了款的那部分村民也有意见:省国土厅批准征地295亩,而当地政府竟然征了677亩,多征了382亩!
搪塞记者称已获批准
为何敢违规多征382亩土地?记者就此先后向大岭山征地办、国土分局、金桔村委、信访办、司法所等部门相关领导了解情况,得到的答复大都是“这382亩已通过省国土厅的审批了”。
国土分局和司法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土地征用是“分批次进行的”,目前村民所指的多征的382亩已获得批准。他们还向记者出示了省国土厅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以证明所言不谬。
然而,落款时间为“2006年12月26日”的这个《通知书》,指的是大岭山去年第七批征地面积,并无具体征地地名,无法说明它指的就是“浪尾埔”多征的这382亩土地。
但是,记者从省国土厅《关于叶亮晃等群众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中看到的却是这样的文字:“2003年7月30日,大岭山镇政府与金桔村的征地协议所征用的677亩土地,其中包含了矮岭?村相邻的已于2005年11月30日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同意征用的295亩土地,其余约382亩土地尚未办理合法征地手续。我厅已责令东莞市国土资源局对此进行调查处理”。该《复查意见》落款日期是“2007年1月9日”,发文时间为次日(10日)。
对于省国土厅《关于叶亮晃等群众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大岭山镇相关部门给了记者这样的解释:其一,“可能是国土厅内部处理这个事情的科室不一样,由于沟通不到位所致”;其二,“所征收的677亩土地中,有的土地是用于道路等设施建设,而道路建设又涉及到交通厅和国土厅的协调,可能部门之间协调出现信息的不对称所致”。他们的结论是:“总之,这382亩地已获批,但文件下发仍需要一定的时间”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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