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经济的发展,只有在村民的积极参与中才能实现 |
那么,村民们所反映的被多征的382亩土地,到底有没有获得省国土厅的批准?
3月28日上午,记者从省国土厅获得明确答复:到目前为止,批文未发。
据悉,自今年1月10日省国土厅发文责令地方国土资源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处理后,2月13日,东莞市国土局已上报报批材料。在尚未办理合法征地手续的382亩地中,有288亩土地的征地相关材料正在上报之中。
村民代表叶亮晃坚称,自己对征地一事,之前丝毫不知情。他告诉记者,金桔村有五个村民小组,每个村民小组都有一个负责监督村财务的监事会成员,监事会小组每个月都查村集体的账。去年4月20日查账时,他们突然发现,村集体的账号竟多了800万元。经查询方知,这是大岭山镇资产经营管理公司交来的“浪尾埔”部分农地征用补偿款。此后,村民们被叫到村委签字领钱。
记者了解到,去年10月9日,金桔村将一份《通知》送达承包村民土地的菜农手中。《通知》上提到,根据粤国土资(建)字[2005]281号文件和东国土资(建)字[2005]168号文件批复,通知菜农办理相关手续,并于2006年10月18日前自行搬迁。
《通知》转至村民手中,部分村民于是拒领补偿款。叶亮晃等村民代表为此奔走。他们称,他们的理由很简单,为的是村民以后的出路,为的是还村民知情权的“阳光操作”。
记者采访过程中,已领款的、未领款的村民很快聚集起来,对征地过程缺乏知情权表示不满,对他们的未来表示担忧。
政府部门称“征地阳光”
对于金桔村的征地,政府有关部门这样答复记者:“征地阳光操作,程序合法进行”;而且也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可能部分村民误以为“代表大会”是所有的村民都参加,“全国人大不可能是全国人民个体都去参加的”。据金桔村委负责人叶书记介绍,征求意见过程中确有超过2/3的村民代表到会,并表决通过。
对村民的“不知情”,政府工作人员分析说,可能是这样的情况:一是村民代表开完会后,宣传不到位;二是村民本身没有注意看政府张贴的公告。
采访过程中,地方政府相关人士也表示,任何一项政策,都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得到全体村民的理解与支持,至于目前尚未领取补偿款的部分村民,主要是受极个别村民的挑拨。此外,可能是将在股份分红、计划生育等方面产生的抵触情绪“转嫁”于征地。
叶亮晃对记者表示,“我是为村民利益考虑,如果我是无理取闹的,那么,他们(政府)早就把我抓起来了”,他拿出东莞市民政局颁发的红本本,表明自己是村民代表。
有村民称,政府工作人员去找未领征地款村民的亲戚朋友,要他们去动员领款,“如果不领,那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
“不可能有这样的事情,绝对不会!”镇征地办工作人员对此给予否认。
文/记者 韦星
摄影/记者 王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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