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卓)企业按比例安排了残疾人就业吗?企业依法缴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吗?长沙各企业和经济组织都将接受上述问题的“统考”。昨日,市残联、市地税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发文,通知全市各经济组织和企业从今日起至5月31日,接受2006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
据了解,年审对象是全市各区行政区域内中央驻湘行政事业单位,与省、市、区财政没有经常性经费领拨关系的社会团体和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年审地点为各地税分局纳税大厅。接受年审后,用人单位根据年审结果,自行到各地税分局纳税大厅办理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手续或在网上申报缴纳。就业保障金缴纳时间为2007年7月1日至10月31日。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障金的用人单位,将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对拒不缴纳的,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相关情况可拨打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电话5813362、5129187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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