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欧阳剑 实习生翁芙英)昨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正式对外公布了新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新标准将于8月1日起执行,届时所有重疾险产品都必须遵照新标准。
据中保协有关人士介绍,在2007年3月20日召开的重大疾病保险工作会议上,各相关保险公司一致同意自《规范》发布之日起开始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按照《规范》的相关规定开发和管理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并于2007年8月1日前完成使用行业统一定义的各项工作。
此前,保险公司为了吸引消费者,通常在病种数量上大做文章,而理赔时又缺乏统一的标准,定义问题一直是引发重疾险纠纷的根源。据了解,《规范》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定义进行了统一和规范。《规范》要求包含成年人阶段的保险产品如果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保障范围中必须包含25种疾病中发生频率最高的6种疾病。有关人士表示,使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及《使用规范》,一方面,有利于消费者比较和选购重疾险产品,保护消费者权益;另一方面,有利于我国自行积累重疾险的经验数据,着手解决长期困扰我国健康保险发展的数据难题,促进健康保险产品自主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