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
事发山西忻州 合同内容即学校发生事故与房东无关
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解原乡上社村小学是个村办小学,现有130多名学生、8名教职员工。2001年,该校校舍被定为危房后,被迫搬到原上社乡政府废弃的院内。
4月2日下午,记者在上社村小学了解到,教室房顶经常往下掉土渣。去年的一天,老师正在上课,无意中用手推了一把墙,没想到墙竟晃动起来,他赶紧让学生撤出教室,换到另一间教室。记者在院子里看到,房子上到处写着“此处危险,请注意”的字样。随便走进一间教室,都是屋顶漏光,门窗破损,地面坑坑洼洼。
村委会主任告诉记者,多年来村里一直在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并在2005年12月按照忻府区教育局的要求缴纳了5万元“建学校的费用”,还把村委会的办公地让出来作为建校用地。他们多次与忻府区教育局协商,但对教育局只建6间教室的做法提出了异议,“5个年级5个班加上幼儿班,怎么能够用?”忻府区教育局却认为,之所以这么多年没建起校舍,是因为村委会没有选好合适的校址。教育局还表示,准备派人即刻去上社村落实用地,问题将会很快得到解决。据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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