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疾病保险定义昨天正式公布,25种常见病规范表述
去年爆出“保死不保生”风波的重大疾病保险(重疾险)昨天终于得到了统一的行业标准说法。中国医师协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昨天正式对外公布,保险行业从即日起开始使用统一的重大疾病保险定义。
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重疾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在基本条款上变动不大,它对25种最常见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保险期间主要为成人阶段的保险产品,若以“重大疾病保险”命名,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6种疾病。这6种必保的主要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术、终末期肾病。保险公司可以选择使用6种必保疾病之外的其他疾病种类,也可以在它们的产品中增加其他疾病种类。
消费提醒
6种必保病有限定
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6项必保的疾病在使用规范中做出了相应的明确限定。例如,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脑中风后遗症指的是永久性的功能障碍;而冠状动脉搭桥术指的是需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指的是需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等。
记者调查
新产品增加疾病种类
接下去迎来的将是各保险公司重疾险升级浪潮。记者昨天从数家保险公司获悉,改良版或全新版的重疾险将陆续推出,而所保障的疾病种类多少仍然是它们相互竞争的焦点之一。
信诚人寿将率先推出全新的、符合行业标准的新型健康险——信诚附加“及时予”长期疾病保险。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方志男告诉记者,该产品在行业规定25种重疾基础上,将保障扩大到28种。新增的三种包括严重心肌病、严重多发性硬化症和严重慢性呼吸衰竭。此外,在这28种疾病中,有10种疾病享有基础保额15%的及时援助利益。
中国人保健康则告诉记者,该公司将推出“关爱专家”重疾险新产品,它的保障范围也有所扩展,保障疾病数量达到31种。除了6种必保疾病和19种可选择疾病,增加了终末期慢性呼吸功能衰竭、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严重多发性硬化症、严重肌营养不良症、急性出血坏死性胰腺炎和克隆病等6种疾病。
新旧保单交接不统一
重疾险统一定义正式面世后,各公司的新旧保单将如何对接备受关注。为行业重疾险统一定义而专门成立的办公室成员董向兵昨天告诉记者,目前,保监会和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并未对保险公司做出统一要求,而是由保险公司自行处理。“根据要求,8月1日后,对于‘老保单’,保险公司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记者对各家保险公司的调查表明,新旧保单交接主要分为两种类型:一些公司将按照从宽原则处理原有重疾险保单的索赔申请。比如,某疾病新定义宽泛,那么对老保单就参照新定义进行赔付;如果某疾病原来的定义更为宽泛,那么仍然沿用原有定义。而另一些公司正在考虑直接升级。信诚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方志男告诉记者,行业新标准出台前购买的信诚各种重疾产品的客户,已实行免费升级。人保健康也表示,对于已购买中国人保健康原重大疾病保险产品的客户,将按照对客户有利的原则处理原有保单的索赔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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