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靳曼)记者昨日从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总结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上获悉,我国残疾人类别从五类变成六类,同时将“精神病残疾”改称“精神残疾”。省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管彪表示,此举体现了对残疾人的人文关怀。
本次抽样调查是20年以来全国进行的第二次大规模调查,将残疾类别由原来的“视力残疾,听力语言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病残疾”五类增加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六类。
管彪是两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参与者。他说,“精神病残疾”这个称谓是有歧视含义的,就像上世纪90年代以前,人们把“残疾人”叫“残废人”一样。因为“废”和“疾”是两个概念,“废”是没有功能,而残疾人具有很大的社会创造力。因此,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们把有功能障碍的人称为“残疾人”。“精神病残疾”改称“精神残疾”,其意义不亚于“残废人”改称“残疾人”,体现了社会的进步和人文关怀。
据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截至2006年4月1日,我省残疾人总数为249.0万人。其中,精神残疾17.2万人,占总数的6.9%。儿童精神残疾人数呈下降趋势,老年人比例有所上升。在昨日的表彰会上,副省长张伟表示,20年来残疾人结构和数量变化较大,残疾人的需求也发生了变化。目前我省正在对调查数据进行分析研究,其结果必将为整个残疾人事业发展战略决策提供宝贵依据。又讯昨日,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领导小组表彰抽调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其中,我省有汉中汉台区等3个全国先进县(区),省抽调办、宁强抽调办2个全国先进办公室,西安市碑林区调查队等3个全国先进调查队,曹云生等31名全国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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