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规划委、市建委、市监察局、市工商局等部门,对房山区青龙湖镇青龙头村违法建设别墅项目非法占地案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查,青龙头村村民委员会、经济联合社与北京金地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雅公司)合作,在未办理任何立项、规划、用地、建设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于2006年3月至9月中旬期间,实际占用土地326.12亩(含耕地127.39亩),开工建设144栋各类建筑物(含对外销售的双拼别墅128栋、农民回迁多拼别墅10栋、农民自主经营用房4栋、社区综合楼1栋、污水处理用房1栋)及配套道路等。
金地雅公司涉嫌登记时注册资本全额虚报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第151次市长办公会审定作出如下处理:对上述144栋违法建筑物,拆除85栋,没收59栋,责令退还建设别墅区范围内非法占用崇各庄村集体土地4.7亩;对6家建设、施工单位(含个人)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进行罚款(含没收违法所得),对1家监理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处已对违法设计单位(含个人)进行立案调查,并羁押了相关责任人3人;吊销金地雅公司营业执照。此外,市监察局将对调查确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