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王孝武通讯员龚煊实习生潘建)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单位及其负责人将和国家级、省级“五一劳动奖章”无缘。昨日,省总工会在武昌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湖北省评选“五一劳动奖章(状)”的条件。
据介绍,今年“五一”期间,湖北省将评选表彰46位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和100位湖北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另将有63个单位获得全国及省级“五一劳动奖状”。
省总工会提出,存在以下问题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将被取消参评资格:拖欠职工工资的;不办或欠缴职工养老、工伤、医疗、失业及生育保险的;未和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未组建工会的;违反国家政策法规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职业危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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