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座谈会获悉,去年,全市2110人在交通事故中死伤。在4种交通道路“杀手”中,高等级公路交通事故占一半以上。
交通事故发生的特点是:一是高等级公路上交通事故日趋突出。
我市交通事故四项指标均下降
水母网4月4日讯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06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1503起、死亡541人、受伤1569人、经济损失3246081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和经济损失四项指标均有下降。
据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分析,去年高等级公路上交通事故日趋突出,一半以上的交通事故发生在高等级公路上。小型客车、二轮摩托车是发生交通事故的主体,大型客车发生交通事故呈上升趋势。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车辆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据统计,全市机动车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行为发生事故1339起、致511人死亡,分别占总数的89.09%和94.45%。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逆向行驶、违章超会车、酒后驾车和妨碍安全行车行为等6种违法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949起、致316人死亡,分别占事故总数63.14%和58.41%。此外,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行人和骑自行车人是交通事故伤亡的主要群体,这些交通参与者法制观念淡薄,自我防范意识差,导致因交通事故造成伤亡。针对现状,市政府提出了今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的总体目标:死亡人数确保下降3%、力争5%、全力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坚决杜绝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在农村,要重点解决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差、交通安全设施不全、道路管理失控的突出问题,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伤亡人数。在城市,要重点解决行车难、停车难、过街难等突出问题,提高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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