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深圳商报》报道,拿着医保卡到医院把药开出来卖掉,就可兑换成现金?日前,有市民反映深圳市部分医生应挂号人要求不经诊断直接开药,然后再卖给广告员,就可按照60%的比例换成现金。记者昨天从深圳市社保中心获悉,目前违规医院已被查处,并提醒参保人,“医保卡兑现金”是违法违规行为。
日前,市民徐小姐发现街头有“医保卡兑换现金”的小广告,上面声称只要拿着医保卡,到全市任何一家医院把药开出来,然后再卖给广告员,就可换成现金。兑换的比例为60%,即100元可换60元,广告商拿40元。徐小姐拨通了小广告上的电话,并在深圳市某医院挂了3个专家门诊的号并顺利拿到了相关药品。
当徐小姐问张贴广告的男子将开出来的药卖给他后作何用途时,该男子则表示自己是做药品批发的,有专门的渠道销售。最后,徐小姐以兑换比例太低为由拒绝了该男子的兑换要求。(徐恬、肖宇)
处理办法
按照规定,参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应当依法追回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已支付的费用,并对直接责任人处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额1倍的罚款:将本人医疗保险证件转借他人就诊的;对病历、处方、费用单据等弄虚作假而多报或者冒领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将非参保人的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造成医疗保险基金损失的,由深圳市社会保险机构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定点医疗机构在为参保人提供医疗服务时未核验社会保险证,致使用非本人社会保险证的人员享受社会保险门诊医疗待遇,应向社保部门支付6~10倍违规费用数额的违约金;定点医疗机构在疾病诊断等方面弄虚作假的,应向社保部门支付11~30倍违规费用数额的违约金。对于盗用他人医疗卡骗取医保基金以及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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