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太庙、国立蒙藏学校旧址、吕祖阁、法源寺等18家市级以上文保单位由于存在占用文物建筑谋利、安全火险隐患等问题,被北京市文物局列入安全警告的“黑榜单”。
作为2007年重点督察项目,市文物局依法对这18家文物保护单位的26家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限期在1年内进行整治,否则将被文物部门诉上法庭,强制执行整改。
60%至70%文保单位存在安全隐患
“在北京目前拥有的各级文保单位中,有60%-70%都存在安全隐患。”一直在一线调查文物安全的市文物局安全督察处郝冬晨介绍,今年年初市文物局联合东城、西城、海淀、宣武文化委员会,进一步对部分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商场、餐馆挤进文保单位
而此次确定的国立蒙藏学校旧址、吕祖阁等18处需整改的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市文物局都逐一到现场核实情况。其中有开办了民族大世界商场的国立蒙藏学校旧址(也称驸马府)、局部已出现坍塌迹象的摩诃庵、挤进5个餐馆的乐家花园等。
文物局长:占用单位大多
“有钱盖楼、无钱修缮”
“尽管许多文物建筑的不合理占用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但让安全隐患一直延续至今则是不能容忍的。”市文物局局长孔繁峙介绍,去年和今年公布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文保单位都是北京的重要代表,隐患的存在不仅影响文物和人身安全,也与奥运环境格格不入。
“根据我们的调查,多数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都盖起了新的办公楼和住宅楼,却依然要占用文物单位。”孔繁峙表示,他们都有能力对文物进行保护却不肯投入资金,因此大多可用“有钱盖楼、无钱修缮”来形容这一普遍现象。因此作为奥运文化环境的重要部分,文保单位的安全问题也要尽快解决。
占用单位视文物法形同虚设
“随着人们文保意识的提高,舆论和法律将成为我们维护文物安全的重要‘武器’。”孔繁峙说,根据《文物法》中规定的“谁使用、谁修缮”的原则,占用单位理应承担起修缮的责任。但在过去的半个多世纪中,大多数占用单位都是只用不修,视文物法规形同虚设。
整改不力 法院将强制执行
“因为没有强制执法权,过去我们一直力求采取协商、协调的方式解决文物的安全隐患问题,如今不得不采用法律的方式维护我们的‘话语权’。”
郝冬晨透露,今后对那些主责单位在整改文物安全隐患工作中持消极态度、随意拿文物做筹码讨价还价致使文物安全隐患长期不能解决,文物建筑面临严重安全威胁的;或单位有条件整改而不整改的单位,将加大督察力度。督察无效的,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法律手段督促其整改,依法加强安全隐患整改实效。力争在2007年年底,使文物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重拳遏制
出租文物单位谋利行为
孔繁峙表示,此次公布的18处文保单位只是今年的工作重点,将以此为契机清除一大批多年挂账的文物安全隐患。同时,继续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最大限度地遏制针对出租文物单位谋利、超限使用文物单位的违法行为。对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的安全隐患,督促管理使用单位采取切实的保障措施,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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