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昨天,南京市工商局正式对“无油烟锅”事件表态,并且把“锅王胡师傅”“乐无烟”品牌无油烟锅定性为:典型的通过虚假宣传达到欺诈消费者目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继央视曝光“锅王胡师傅”“乐无烟”等品牌无油烟不粘锅以铝合金材质冒充钛合金、陶瓷、紫砂等材质,并且虚假宣传其“彻底无烟”之后,晨报也对南京市场上的无油烟锅以及不少消费者购买的“锅王”在淮海路专卖店进行了调查(晨报4月3日C15版)。
昨天南京市工商局正式给“锅王胡师傅”和“乐无烟”定性为:典型的通过虚假宣传达到欺诈消费者目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经过调研,我们认为,所谓的无油烟锅在理论上是不容易实现的,因为只要高于240℃,就会产生油烟”,南京市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周晖说,他们是通过炮制“无烟”、“锰钛合金”的概念,来欺诈消费者,牟取暴利。南京12315投诉举报中心目前已经接到了消费者电话咨询多达100余件,大多是在淮海路1861号的锅王专卖店购买的,此“锅王”非央视曝光的“胡师傅锅王”,但经过查证,它们都是浙江永康同一个地区生产的。目前,南京工商局已经找到了锅王北京销售总代理,北京技术监督局已经将他们库存的“锅王”全部送检。“如果检测结果出来这家锅王也涉及违法违规,”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将没收违法所得,并按1万20万元当中的上限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