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消费者周某从海淀区消协领回了此前购房时交付的1000元律师费。这是自市消协联合市银行业协会、市律师协会发布房贷律师费“谁委托谁付费”的公告后,本市调解的首例房贷律师费纠纷。
1月17日,本市3家协会发布了对个人房贷律师费的公告,明确指出“在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过程中,聘用律师时,要坚持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银行委托律师,由银行付费;购房贷款消费者委托律师,由消费者付费。
消协认为,由于周某支付律师费的日期在公告之后,依据公告内容,经过调解为消费者退回了律师费1000元。海淀区消协提醒消费者:在办理房贷过程中,若银行委托律师,却将律师费转嫁给消费者,请及时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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