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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贷律师费转嫁消费者 霸王条款被终结(图)


  观点

  公告无溯及力

  律师费难讨回

  “公告”发布后,已经交付的律师费是否能要回?昨天,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律师邱宝昌在解读“公告”时表示:“这个公告只能表明14家银行今后不再转嫁律师费了,而没有对以往的溯及力。

”所以,已经办理完银行贷款并支付了“律师费”的消费者,很难根据这个公告而要求银行返还律师费。

  即使有消费者通过诉讼的途径讨要不该自己支付的“律师费”也是很难的。首先是一个时效性的问题,两年以前办房贷的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期限;其次是当初签订了合同,如果是消费者真实意思的表示,就很难再追求这笔费用了。

  数字

  银行转嫁律师费

  一年接近三亿元

  从1998年个人住房按揭推出到现在,北京的银行向购房者转嫁了多少律师费,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数字。但根据北京市建委的统计,仅2005年一年,北京购房者就交了将近3亿元律师费。

  据介绍,2005年北京市的房屋交易量约40万套,其中超过95%以上的交易都要借助银行按揭完成。这就是说,仅在过去的一年中,大约有37万户左右的购房者稀里糊涂地为银行支付了律师费。按每笔800元估算,一年的总额就将近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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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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