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人民日报新京报报道
个税申报截至4月2日,从之前的统计数据来看,个税申报人数并没有达到预期目的。
专家解读申报难四因素
中央财经学院副院长杨志清教授认为,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有四个因素:
第一,从政策的时效性来讲,个税申报规定年收入超过12万的人要进行申报,但是《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办法(试行)》从去年下半年才出来,申报时限并没有满一年,纳税人对以哪个时点开始进行计算较为糊涂。
第二,从现实来讲,纳税人一年中的各种收入来源比较复杂、零碎,一般来讲,很少有人会有记录明细账的习惯,要求每个人像专业财会人员那样把税法意义上的所得汇总起来的确存在难度。
第三,企业记账系统不健全造成的。我国90%以上的企业都属于中小企业,其中一大部分企业的记账系统不健全。信息不对称,客观上造成税务部门很难掌握每个纳税人的情况。
第四,纳税人主动纳税意识比较淡薄。
观望者有三种心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没有“自行申报”可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纳税人对政策不了解,担心“自行申报”会重复计算个人应纳税额。
二是纳税人存有侥幸过关的心理。
三是部分纳税人有申报的意愿,但对个人具体收入情况掌握不确切。
未报个税要负法律责任
税收征管法规定,如果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纳税人不申报,因此造成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个税申报在国外一般是银行、税务、工商、社保等部门联合行动,如果在某个领域有不良信誉记录,几乎是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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