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省城市里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遍地开花”,每个街道办事处基本上都会设立一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万个市民就有两三个左右的医师“照料”……记者从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获悉,《安徽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和编制标准实施意见》近日出台,省人事厅厅长张耀文和省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处长丁和生对该政策要点做了相关解读。
答: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主要承担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
问: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多少人?
答: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的职责任务、服务人口、服务半径等因素,原则上服务人口在5万名以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生、1名公共卫生医师;服务人口在5~10万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万名居民配备1~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按1∶1的标准配备。
问:社会力量也可以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吗?
答:可以。街道办事处范围内的一级医院和街道卫生院,可按照本实施意见的标准,直接改造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员较多、规模较大的二级医院或其他医院,可按本意见的标准,选择符合条件的人员,延伸到社区举办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力量举办的卫生医疗机构,符合资质条件和区域卫生规划的,也可以认定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没有上述医疗单位的,在做好规划的基础上,或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引进卫生资源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本报记者 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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