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执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的第一年,经过3个月的宣传和辅导,在规定的申报期内,市地税局共受理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314人,申报2006年度个人年所得额7209.14万元,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172.44万元,已通过支付单位代扣代缴等形式缴纳个人所得税1025.30万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款148.26万元,应退个人所得税款1.12万元。
按照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自去年12月份以来,市地税局利用多种形式,在全市范围内积极开展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法规宣传,在广泛调查、宣传的基础上,直接向高收入个人进行重点宣传和申报辅导,开展个性化服务。通过各级地税机关开展的积极宣传、一对一辅导、真诚服务、严格保密等一系列工作,我市符合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条件的纳税人,纷纷按期向地税机关自行申报,并积极补缴税款。来源:淮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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