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4月5日电(记者皮曙初、俞俭)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结束后,湖北省地税部门开始在全省范围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高收入者进行比对和排查,并将重点检查高收入行业自行纳税申报情况。
湖北省地税局5日向记者通报,截至4月2日,湖北省已有34798人自行纳税申报。目前地税部门已经制定了自行纳税申报专项检查实施方案:对从业人员重点检查工资薪金收入是否足额申报纳税、从其他单位取得的所得是否合并纳税;对个人投资者重点检查有无通过虚增投资合伙人、利用企业资金支付个人和家庭消费性支出等方式来减少个人所得、少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扣缴义务人重点检查是否有故意为纳税人隐瞒收入、虚假申报等行为。
据湖北省地税局局长王文童介绍,法定申报期结束后,全省各级地税机关将首先对应申报而未申报的纳税人逐户排查、逐人约谈,组织纳税人自查自报,并对在4月15日以前继续自行申报的从轻或免予处罚。从4月中旬到5月底,全省将同步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应申报未申报的高收入个人,并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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