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上海4月5日电2007年3月10日,上海市民蔡先生向上海市公安局卢湾分局报案,称其在建设银行开户的两张信用卡内的16.6万多元人民币被盗。遭盗前,蔡先生曾多次上网进行电子网络购物。
侦查员通过查询银行的转账记录发现,蔡先生的两张信用卡被犯罪嫌疑人通过网上银行分11次转出,转出金额共计人民币163014元(不包括转账手续费),被盗款全部转入了一个在云南昆明开户的建设银行活期账户内。
侦查员初步断定,被害人的电脑极有可能被黑客侵入并安装木马程序,从而导致信用卡银行账号、密码和认证证书被盗取。
据此,上海市警方迅速赴云南昆明开展侦查工作,并很快查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网上盗窃的行为地在昆明市金沙小区金春苑某室内,该室实际居住人是青年男子白某和青年女子葛某。经与银行监控录像比对,确定白某即为取款人。
2007年3月28日晚,上海专案组侦查员在云南警方的配合下,顺利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白某和葛某。经查,犯罪嫌疑人白某今年31岁,在昆明一家科技公司软件开发部工作;葛某今年27岁,是昆明一家公司的职员,两人均为大学文化程度。犯罪嫌疑人白某、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过程:经事先预谋,他们利用在网上购物时发送照片之际,将携带木马程序的病毒植入被害人的电脑,进而获取了被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和认证证书,同时修改了被害人的密码,盗取了被害人的信用卡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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