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中国保监会网站公布了新修订的《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定》和《万能保险精算规定》。按照新规定,今年10月1日起,各保险公司投连险业务应进行投资账户评估、投资单位定价和提取责任准备金;万能保险业务均应设立万能账户、决定结算利率和提取责任准备金。
确定身故获保下限
在个人投连险和万能险的风险保额方面,新规对投连险和万能险均要求“个人投资连结保险或万能保险在保单签发时的死亡风险保额不得低于保单账户价值的5%”。
解读:所谓账户价值即个人保单账户价值。按照新规,某人首年向寿险公司投保投连险或万能险1万元,扣除初始费用50%后,剩余的5000元中,如果将20%即1000元打入个人风险保障账户,另外4000元打入个人投资账户即保单账户,按照新规要求的“5%”——个人风险保额的下限,那么某人万一身故出险,风险保额必须在“4000元×5%”以上,家属最低可获得4000×(1+0.05)=4200元。在这一点上旧规定只是简单规定了投连险、万能险产品必须包括身故给付要素,没有明确给付的限制标准。
退保费用不超10
%万能险和投连险第一年退保费用依然为10%,其后每年有小幅度的下调。
解读:新规定通过调高保障比例、对退保费用作出硬性规定、降低买卖差价等方式,提高了两个险种的保障功能,降低了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减轻了消费者的后顾之忧。新规明确了万能险和投连险退保费率在保单年度前5年依次递减,分别为保费的10%、8%、6%、4%、2%,第六年后退保,不收退保费。举个例子,某人如果交了5000元保费,在投保首年不满意该险种,要退保,保险公司将按10%扣除退保费,投保人将可拿到4500元。以后每年退保费递减,在保单年度第六年及以后,该人要退保的话将不扣退保费。投连险产品卖出价和买入价之间的差价目前大约是6%左右。按新规要求,投连险账户的买卖差价不得超过2%。如此一来,意味着提高了投保人的投资回报率,降低了投资风险。
购买保险成本下降
万能险和投连险的初始费率,如银行保险产品(趸缴型)初始费用5万元及以下的初始费用上限为10%,5万元以上是5%。个人代理人销售的(期缴型)产品,第1年为50%,随后每年逐渐降低。期缴产品保费中的基本保费不得高于保险金额除以20,并不得高于人民币6000元。
解读:消费者购买投连险、万能险后,都要扣除各种管理费用、初期费用等初始费用。各保险公司的具体比例有所不同,目前首年的初始费用约在60%至70%之间。也就是说,第一年投保人所缴保费中,只有30%到40%能进入自己的投资和保障账户。明确第一年初始费用上限50%后,意味着投保个人投资保障账户上的保费增加了,提高了对投保人的保障。对基础保费的规定实际上引导了一种风险意识。比如某人期缴保费1万元,按目前的旧规定,第一年只有3000元至4000元左右进入自己的投资保障账户,而按照新规定,第一年将有5000元进入投资保障账户。(马燕 沈春宁)
名词解释
万能险:是指可任意支付保险费以及任意调整死亡保险金给付金额的人寿保险。投保人所交的保费,除去初始费用、账户管理费等交给保险公司的费用之外,剩余保费被分成两部分,一部分用于保险保障,另一部分用于投资。投资收益可保底。投资连结保险是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身保险产品。风险完全由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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